112年公費流感疫苗10月2日起開始接種
- 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: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〔如為外籍人士,需持有居留證〕
- 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實施對象及接種時程如下:
實施對象 接種時程 -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
- 65歲以上長者
- 安養、養護、長期照顧(服務)、身心障礙者社區式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
- 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
- 孕婦
- 具有潛在疾病者,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≧30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
-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
- 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
- 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
- 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人員
112年10月2日起至疫苗用罄止
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112年11月1日起至疫苗用罄止
- 若您非上述的公費接種對象,建議可就近前往鄰近醫療院所,進行「自費」流感疫苗預約施打,醫療院所詳情請參閱新竹市衛生局網頁(https://reurl.cc/QZWRkZ)之合約院所地圖(https://reurl.cc/QZWRjZ)或合約院所開診資訊(https://reurl.cc/gaQGXQ)。
- 貼心提醒:
(1) 流感疫苗為不活化疫苗,可以和其他疫苗同時接種於不同部位,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。
(2) 若您今(112)年 8 月底前剛完成 111 年度流感疫苗接種,因流感疫苗之保護效果於 6 個月後會逐漸下降,且每年流感疫苗組成病毒株有所差異,為能於新來臨之流感流行期可獲得足夠保護力,建議與前一劑間隔 1 個月以上,接種今年當季流感疫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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