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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VID-19家用快篩試劑自我檢測注意事項

說明: 

  1. 若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症狀,不宜使用家用快篩試劑自行在家快篩,應佩戴醫用口罩,儘速前往醫療院所就醫,且前往就醫時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,並立即聯絡衛保組03-5743000(上班週一至五08:00-17:00)或生輔組03-5711814(24小時)。
  2. 使用注意事項:
  • 請先確認產品效期是否在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內:購買家用快篩試劑時,請確認包裝是否刊載「防疫專案核准製造第 xxxxxxxxxx 號」或「防疫專案核准輸入第 xxxxxxxxxx 號」字樣,產品效期是否在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內;另可至食藥署網站(https://reurl.cc/n5vjle)查詢已核准之家用快篩試劑名單。
  • 請詳閱使用說明書:依使用說明書進行採檢及操作,不同廠牌之快篩試劑使用方式不盡相同,應依包裝內所附之說明書指示步驟完成檢測,請務必詳閱並遵守說明書試劑結果等待時間,以免造成結果誤判。 
  1. 檢測結果後續處理原則:
  • 陽性:請依衛生福利部公布之「民眾使用 COVID-19 家用快篩試劑指引」辦理,並立即聯絡本校衛保組03-5743000(上班週一至五08:00-17:00)或生輔組03-5711814(24小時)。
  • 陰性:不代表安全無虞,亦可能有偽陰性或採檢時病毒量較低無法被偵測之可能,請遵循疾病管制署防疫規範,落實勤洗手、外出配戴口罩、每日監測體溫等防疫措施,做好個人防護,持續自我健康管理。採檢完後之家用快篩試劑及試劑棒用塑膠袋密封包好後,依一般垃圾處理。 T
  1. 其他COVID-19家用快篩試劑使用須知,請詳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中英文版衛教影片 (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app=desktop&v=DweBLdSwTtY ) 。

 

附件 : 民眾使用 COVID-19 家用快篩試劑指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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