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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室內場所、室外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、應切實遵守法規以免遭罰。

  • 本校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菸、室外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;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(詳如說明),全校教職員工生應切實遵守法規以免遭罰,請查照。

  • 依據「菸害防制法」第15、16 條規定(摘錄)

  1. 大專校院所在之室外場所除吸菸區外,不得吸菸;

  2. 未設吸菸區者,全面禁止吸菸

  3. 全校教職工生對校園內於非吸菸區吸菸者,均有勸阻 之義務與權利;

  4. 非吸菸區吸菸者經勸導而拒不合作者,將依規定懲處;

  5. 有關戒菸諮詢及轉介,可洽衛生保健組提供協助,專線03-5743000

  • 相關公文及附件如下:

  1. 108年4月23日清衛保字第1089002640號書函

  2. 附件一_107年10月1日清衛保字第1079006048號

  3. 附件二_菸害防制法

  4. 附件三_國立清華大學指定吸菸區圖

 

附件三_國立清華大學指定吸菸區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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