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進人員「體格檢查」注意事項
新進人員「體格檢查」注意事項
- 本校所有教職員工(含專兼任教師及職技人員)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所有規定,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,報到時應繳交「體格檢查報告」及填寫「問卷調查表」,未依規定完成者可處以罰緩。
- 報到前,應自行自費至勞動部認可之勞工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格檢查。
- 各醫院作業皆須 7~30 個工作日,敬請提早作業,以免報到時無法提供報告或報告不符合法規要求,導致無法完成報到程序或受罰,須自負相關之責。
- 新進人員體格檢查相關問題, 請來電至衛保組03-5715131分機43095、43000或來信至 clinic@my.nthu.edu.tw
體檢報告項目及繳交方式
工作場所 |
一般作業 |
特別危害健康作業 |
繳交 報告類別 |
一般體格檢查報告 |
一般體格檢查報告 特殊體格檢查報告 (二項皆須繳交) |
檢查項目 |
一般體格檢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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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一般體格檢查
(二) 特殊體格檢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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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交方式 |
PDF電子檔寄至衛保組公用信箱clinic@my.nth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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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卷填寫 |
新進人員應於到職日1週內,至健康照護系統完成填寫。 填寫路徑:校務資訊系統 → 健康照護系統→問卷填寫及活動報名→【新進人員】一般及特殊體格檢查問卷調查表【New Employee】 Employee Physical and Medical Check-up Questionnaire。 |
其他注意事項
- 提醒前往醫院檢查前,必須禁食6~8小時。
- 曾於勞動部認可之勞工體檢醫療機構實施體檢,且檢查內容涵蓋體格檢查項目者,可提交期限內之體檢報告,期限說明如下表:
一般作業 |
特別危害健康作業 |
範例:以滿40歲為例,到職日112年8月1日可繳交報告期間為109年8月2日~112年8月1日 |
範例:到職日112年8月1日,可繳交體檢報告日期111年8月2日~112年8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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