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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釋疑]有關住家吸菸影響到其他住戶的問題

國立清華大學學生事務處

衛生保健組108年3月19日

  • 住家屬私領域,目前菸害防制法規範禁菸場所皆為公共場所,各縣市稽查單位無法有效稽查, 尚無相關處罰,可考慮道德勸說改善空氣濾清加強排菸環境
  • 私人住家、馬路、騎樓等沒有禁菸標示的場所均屬非禁菸場所;依規定所設置的吸菸室或吸菸區,是可以吸菸的場所,如旅館的吸菸室。
  • 菸害防制法第17條規定,「經所有人、負責人或管理人指定禁止吸菸之場所,禁止吸菸。」。
  1. 若公寓大廈要全面禁止住戶在家中(即室內)抽菸,必須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3及第33條規定,需先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,開會後作成全面禁止住戶在家中吸菸之決議,再載明於公寓大廈規約內,一旦成為正式之規約後,即對所有的住戶都產生拘束力,必須遵守。
  2. 若在作成規約後而違反,經住戶或是管理委員會向主管機關(新竹市衛生局)請求後,主管機關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之規定,通知違規住戶限期改善,若仍不改善者可處3000元以上、15000元以下罰鍰,而且可以連續處罰
  3. 倘若決議未通過,住戶僅能先自行溝通,或是請管理委員會居中協調;若通報警察單位,通常警察是到場勸說,並無強制力可制止;若要透過民事訴訟請求排除侵害或是損害賠償,則必須負起舉證責任,除了證明身體健康確實有受到二手菸侵害外,也必須舉證該侵害與二手菸具有因果關係。然一般實務上這類的案件並不容易勝訴的原因,正是因為舉證非常困難

 

[參考資料]

鄰居菸味飄樓上 判賠〈解說:韓忞璁律師)

健康九九的法規篇-禁菸場所

新聞-【二手菸】鄰居抽菸可以告嗎?社區住戶二手菸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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