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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煙回收桶全台回收據點

「持有」電子煙將屬違法行為,為避免違法,全國設「電子煙回收桶」據點,提供「持有」電子煙之民眾自主投遞。

新竹市「電子煙回收桶」據點

  • 新竹市衛生局
  • 新竹市東區衛生所
  • 新竹市北區衛生所
  • 新竹市香山衛生所

投遞須知如下:

(一)回收期限:自本年9月7日起,至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施行後1個月止(緩衝期屆滿)。

(二)全程不記名:投遞時無須具名及提供任何個人資料。

(三)投遞時間:各回收點機關之上班服務時間。

(四)安全提醒:請確認機身與煙油已妥善包裝,以避免煙油外漏或碰撞產生危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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