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煙回收桶全台回收據點
「持有」電子煙將屬違法行為,為避免違法,全國設「電子煙回收桶」據點,提供「持有」電子煙之民眾自主投遞。
新竹市「電子煙回收桶」據點
- 新竹市衛生局
- 新竹市東區衛生所
- 新竹市北區衛生所
- 新竹市香山衛生所
投遞須知如下:
(一)回收期限:自本年9月7日起,至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施行後1個月止(緩衝期屆滿)。
(二)全程不記名:投遞時無須具名及提供任何個人資料。
(三)投遞時間:各回收點機關之上班服務時間。
(四)安全提醒:請確認機身與煙油已妥善包裝,以避免煙油外漏或碰撞產生危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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