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單位應確實掌握所屬符合居家隔離/居家檢疫之師生,並於入境前通報衛保組,以利後續追蹤管理。
說明:
-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6月22日起,若為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及自國外入境者,無論有無症狀,於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滿前2日,由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安排至醫院進行PCR檢測採檢,採檢後應返回防疫旅館,等待檢驗結果。
- 考量疫情影響、避免跨縣市移動、醫院量能等因素,期滿採檢醫院無法指定,防疫旅館之選定以新竹市為原則,受檢者須自付醫療費用(包括掛號費、部分負擔費用)、往返醫療院所交通費用,及因等待檢驗結果期間衍生之延長防疫旅館住宿費。
- 凡被告知須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,應避免與他人接觸,隔離或檢疫期滿應再自主健康管理7天,每日早晚量測及通報體溫,並至「國立清華大學衛保組校園傳染病防治調查」(http://0rz.tw/kZFPt)通報,不宜到校上課,其它相關衛教資訊請見衛保組網頁(https://is.gd/O2dnHY)。
- 敬請各單位務必掌握師生行蹤動向,若有符合需居家隔離或檢疫之師生,務必於入境前通報衛保組03-5743000,以利後續追蹤管理,並轉告周知所屬師生。
學務處衛保組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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