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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「菸害防制法」修正草案

主旨:教育部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「菸害防制法」修正草案,如有修正建議者,請逕復該教育部國民健康署,相關說明詳如附件,請查照。

一、依衛生福利部本(109)年5月29日衛授國字第10907004751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送「菸害防制法」修正草案總說明、條文對照表及修正意見表如附件;前述檔案亦載於該部國民健康署網站(www.hpa.gov.tw)「本署公告」項下。
三、對於公告內容如有修正建議者,請於公告刊登該部國民健康署網站次日(本年5月30日)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。
(二)地址: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。
(三)電話:(02)2522-0888轉612、617。
(四)傳真:(02)2522-0621。
(五)電子郵件:tobacco@hpa.gov.tw。

 

附件如下

附件一 清衛保字第1099004091號

附件二 教育部函

附件三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意見表

附件四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總說明

附件五 衛生福利部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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