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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傳染病分類_1090000994

公文原文:教育部函轉衛生福利部公告新增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為第五類傳染病,相關防治措施詳如附件,請參照。

 

本次修正為,新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傳染病。

 

附件如下:

109年1月15日衛授疾字第1090100033號

109年1月20日臺教綜五字第1090008405號

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

衛生福利部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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