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文原文:教育部函轉衛生福利部公告新增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為第五類傳染病,相關防治措施詳如附件,請參照。
本次修正為,新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傳染病。
附件如下:
109年1月15日衛授疾字第1090100033號
109年1月20日臺教綜五字第1090008405號
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
衛生福利部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