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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來文提醒時序進入秋冬,已到水痘好發季節,請各單位加強相關防治工作。

  •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請學校加強水痘防治工作,落實下列事項:

  1. 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環境,共用之設備、器材、 玩具、遊樂設施、門把等要經常清潔,並保持室內清潔與通風,維持寬敞空間,避免室內人員過於擁擠。

  2. 請注意教職員工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,如有疑似水痘群聚等異常現象,應進行校安通報並通報當地衛 生機闕,及配合當地衛生機關執行防疫工作。

  3. 宣導罹患水痘病人應佩戴口罩、穿著長袖衣儘速就醫,並請假在家休養,至全身所有水疱均結痴變乾始得返回學校。休養期間,應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、不出入公共場所及搭乘捷運、公車等擁擠的大眾運輸工具,不得已必須前往公共場所時,應全程佩戴口罩並穿著長袖衣物。

  4. 有關水痘基本預防知識,接觸者自主健康管理事宜及校園水痘群眾規範等,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參閱(第四類 法定傳染病 /水痘併發症)或洽 1922諮詢。

  • 相關公文及附件如下:

  1. 107年12月6日清衛保字第1079007808號書函

  2. 107年11月22日疾管防字第1070201128號函

  3. 107年11月30日臺教綜(五)第1070207865號函

  4. 水痘衛教參考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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