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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校園教職員工生健康,請各單位持續推動電子煙防制工作,請查照。

  • 轉知教育部來文為維護校園教職員工生健康,請各單位持續推動電子煙防制工作,詳如來文,請查照。

  • 為防制電子煙造成國人健康危害,衛生福利部成立跨部會小組並已召開多次會議;依其 108年 7月 9 日108年防範電子煙氾濫跨部會研商會議 」決議 事項,請各校配合以下措施 :

  1. 建請納入校內相關規範管理,例如禁止教職員工生攜帶及吸食電子煙等

  2. 如發現學生吸食或攜帶電子煙,請協助將電子煙送交當地衛生局查處,並提供學生戒菸諮商、輔導或轉介資源 。

  • 相關公文及附件如下:

  1. 108年8月15日清衛保字第1089005259號書函

  2. 108年8月7日臺教綜(五)字第1080112516號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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