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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因及重複性作業人員

目的
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增列人因工程危害預防相關規定,雇主對於預防重複性作業促發肌肉骨骼疾病,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措施,本校擬訂「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」,以維護本校教職員工生之健康福祉,預防人因性危害與避免重複性肌肉骨骼傷病。
 
計畫實施
主動對於教職員工實施自覺症狀調查「肌肉骨骼症狀調查表」(Nordic Musculoskeletal Questionnaire, NMQ),針對高危險群進行問卷及現場訪查衛教。
 
改善方案
依據「肌肉骨骼傷病調查一覽表」中之確診疾病、有危害者,使用簡易人因工程檢核表評估,辨識出危害因子,擬訂改善方案。
 
改善方案執行
  • 高危險群人員安排與職業醫學專科醫師進行健康諮詢,必要時進行現場環境評估。
  • 依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評估結果擬訂簡易人因工程改善方案,並將記錄提交,並將記錄提工作場所負責人/單位主管,實施行政改善與工程改善。
  • 主辦人員:可由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負責規劃辦理。
 
可參考資料:
  1. 人因及重複作業衛教單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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