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年12月1日起進出八大類場所應配戴口罩
保護自己 保護他人
進出八大類場所應配戴口罩
以免受罰
秋冬防疫Q&A請點我(重點摘錄如下)
Q4:有哪些場所需要強制佩戴口罩?
A:包含「醫療照護、公共運輸、民生消費、教育學習、觀展觀賽、休閒娛樂、宗教祭祀、洽公機關(構)」等八大類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(指不易保持社交距離,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,可能傳播COVID-19之室內場所),要求進入該類場所活動的民眾佩戴口罩,除了有助於防範COVID-19之外,對於其他各類經由飛沫、空氣傳播之疾病也能發揮防護效果。
Q4-1:教育學習場所包括學校嗎?
A:考量學校教室、幼兒園、安親班、補習班等場所多為特定人,故不列入須強制佩戴口罩之場所。由教育部依據指揮中心公告相關指引,督導落實執行各項防疫措施。
Q6:戶外場所較空曠且空氣流通,也需要佩戴口罩嗎?
A:即使不是前往八大類高感染傳播風險的場域,為了自身的健康,仍應落實防疫新生活運動,在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,自主佩戴口罩,並配合業者、管理單位或是活動主辦單位的防疫措施。
此外,人潮聚集之戶外場所(如風景區、夜市、傳統市場…等),建議業者或場所管理單位採用「人數總量管制」方式進行管控,以利在場所內活動民眾能持續、有效地保持社交距離;民眾在不能保持社交距離時應自主戴上口罩,並配合場所之防疫措施,另如需飲食,應盡量保持社交距離。
如為戶外進行之公眾集會活動(如遊行、遶境、跨年晚會…等),主辦單位應參考「COVID-19(武漢肺炎)因應指引:公眾集會」,評估風險及制定相關防疫應變計畫,並盡可能落實實聯制,也請民眾全程佩戴口罩,避免飲食。
Q8:國外曾有健身房發生COVID-19群聚感染事件,對於前往健身休閒場所活動的民眾,有甚麼防護措施?
A:民眾常前往的健身房、游泳池、三溫暖、溫泉……等健身休閒場所,其活動性質無法全程佩戴口罩。建議業者或場所管理單位可採用「人數總量管制」、「加大設施間距」等方式進行管控,有助於在場所內活動民眾能持續、有效地保持社交距離,並請民眾配合實聯制、體溫量測、手部消毒等防疫措施。也請民眾在活動前後(如使用健身器材前後、游泳前熱身及上岸後、進出浴池或蒸氣室前後……等)應戴上口罩,活動時再取下,並盡量與他人保持社交距離。
※※※只要是多人同時聚集於同一地點參加共同活動,均得廣義解釋為「集會活動」,如開學/畢業典禮、節慶/祭典、運動賽事、宗教/政治/文化/學術/藝文/旅遊、法人/社團/非政府組織(NGO)性質之聚眾活動等。(摘錄自:COVID-19(武漢肺炎)因應指引:公眾集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