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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費疫苗從10月5日開始施打,若有符合公費施打資格,請就醫施打,讓自己有多一層的保護。

公費流感疫苗開打資訊

109年10月5日開打:

施打對象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 (如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 )並符合下列條件者:

  • 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 
  • 醫事人員
  • 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1至3年級學生、少年矯正學校及輔育院學生、屬中途學校-在園教育性質之兒童及少年安置 (教養 )機構學生、以及自學學生等
  • 50歲以上成人(10月16日疾管署公告暫緩無高風險慢性病之50至64歲成人接種https://0rz.tw/02WiU)
  • 具有潛在疾病者,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大於等於30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
  • 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
  • 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(含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)
  • 安養、養護、長期照顧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
  •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
  • 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

接種禁忌:

已知對疫苗的成份有過敏者或過去注射曾經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者,不予接種。

​接種後注意事項:

  1. 為即時處理接種後發生率極低的立即型嚴重過敏反應,接種後應於接種單位或附近稍做休息,並觀察至少 30 分鐘,無不適症狀後再離開。

  2. 有過敏體質,應於施打前告知醫師,由醫師評估是否施打。

  3. 使用抗血小板或抗凝血藥物或凝血功能異常者,經醫師問診後,接種時使用23號或直徑更小的針頭,施打後於注射部位加壓至少 2 分鐘,並觀察是否仍有出血或血腫情形。

  4. 有暈針情形者,於施打前告知醫護人員,採坐或躺方式施打,施打後躺15分鐘,無不適症狀再離開。

  5. 接種後如有持續發燒、嚴重過敏反應如呼吸困難、氣喘、眩暈、心跳加 速等不適症狀,應儘速就醫,並以電話通報當地衛生局或疾病管制署。

  6. 完成疫苗接種後,可降低感染流感率,但仍有可能罹患流感,需注重保健與各種防疫措施,以維護身體健康。

  7. 接種流感疫苗後 48 小時內約有 1-2%可能有發燒反應,應告知醫師曾接 種疫苗,以做為診斷之參考。接種 48 小時後仍然持續發燒時,可能另 有感染或其他發燒原因。 

109年公費流感疫苗合約院所

109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常見問答Q&A

 

詳細資訊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查詢  

2019公費流感疫苗相關資訊

流感疫苗衛教單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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